為維護全區社會治安穩定,加強公安隊伍建設,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區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2名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實行“統壹、公開、透明、擇優”的招聘原則。
二、招聘名額
此次***計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2名,其中男性84名、女性18名。
三、報名條件
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誌願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服從崗位分配、調整;
具有保定市戶籍,年齡在18至35周歲;
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要求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紋身、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色弱,任何壹眼裸眼視力在0.8以上;還應符合: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體重指數男性在17.3至27.3、女性在17.1至25.7之間為合格÷=體重指數,例如:80÷=25.2);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無影響功能的瘢痕,面頸部無瘢痕,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後有明顯瘢痕。
男性警務輔助人員具備高中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女性警務輔助人員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具有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可適當放寬條件的: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或者具有特殊技能、專業特長的人員,持有B1、A2、A1駕駛本的人員應聘輔警,可以適當放寬年齡等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應聘:
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本公告所稱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年滿14周歲的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國家和省規定的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1、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
實地報名地點:保定市清苑區蓮池南大街2633號創途創業孵化基地二樓206室
報名咨詢電話:0312-8117722;15830299667。
報名人員需要提交資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畢業證書、退伍軍人證書、駕駛證,以上資料需要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個人征信報告,專業特長或榮譽證書原件及復印件。6張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日內醫療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證明。
報名人員要對本人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須與原始有效證件和材料相壹致,所填信息和個人經歷不符,壹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2、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要按照招聘條件分別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初審後,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下壹個程序。
3、體能測試
三個項目:10米X4往返跑;1000米、800米;俯臥撐、仰臥起坐。如有隱瞞身體情況導致測試過程中出現意外,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下壹個程序。
4、考試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在公眾號通知。考生進入考點出示健康碼、行程碼,並且攜帶48小時內2次核酸檢測證明,測量體溫,無異常人員進入考點考試,發現異常情況,不能參加考試。考生進入考點後,需全程佩戴口罩,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
筆試。考試內容包括:公***基礎知識、公安相關法律常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面試。依據筆試成績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次序進入面試,面試按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時間5分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X60%+面試成績X40%
5、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行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檢查項目和標準》。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6、公示
將擬選聘人員名單在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區分局辦公地點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接受社會監督。
在體檢、公示期間出現不合格或自願放棄出現的名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綜合成績並列優先遞補的順序為:退伍士兵、具有專業特長、學歷高者。
六、人員管理及工資待遇
人員管理
公示期滿後,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統壹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形式為勞務派遣,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壹律不予聘用,初次聘用期限三年。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由保定市公安局清苑區分局統壹管理、統壹訓練、統壹使用。日常按照《河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標準,嚴格要求,定期考核,優勝劣汰。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除聘任,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故意隱瞞禁止聘用情形或者提供虛假資格審查材料的;
3.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嚴重違反公安機關紀律要求或者管理規章制度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在聘期內不服從分配管理或不適應工作的。
8.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未經單位批準,從事其它活動,影響正常工作的。
10.其它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他情形。
工資待遇
被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工資1900元。期滿合格者月基本工資1900元,特巡警大隊警務輔助人員人均月績效工資1100元,合計應發工資3000元。其他警務輔助人員人均月績效工資800元,合計應發工資2700元。績效工資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警務輔助人員享受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政策,所需費用由區財政全額保障,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
七、註意事項
應聘人員應保證在應聘各個環節保持手機等通訊設備暢通,並及時關註公眾號,因通訊不暢影響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辦理聘用手續等事宜的,責任自負。
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填報不實、提供虛假材料等情況,即取消資格,並記入不良記錄名單,問題嚴重的依法依紀依規追究責任。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壹經發現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時,均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凡在規定考試、體檢及其他通知事宜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辦理手續的應聘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應聘資格。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