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感謝我的母親。以後我會把主要時間花在老母親身上,盡我所能做壹個孝順的兒子。
拿到國家賠償後,先帶媽媽去好壹點的醫院檢查身體,確定媽媽身體健康,帶她出去走走,旅遊,享受和媽媽獨處的時光,彌補這27年的不足。
其次,盡我所能幫助兒子,盡我作為父親的職責舔舔我的小腿,彌補對兒子感情的缺失。
按照律師的大致推斷,張玉環無辜被關押超過26年,最終應該獲得800萬元左右的國家賠償,這在農村是壹筆巨款。
看看兩個兒子家庭的經濟狀況,可以給兒子提供壹些經濟上的幫助。其他感情方面需要時間去加深。
再次見到前妻的老公,感謝他這些年對家裏的幫助,並許下壹些承諾,讓對方沒有後顧之憂。
張玉環的妻子等著他七年後離婚。當時他們兩個兒子都還很小,壹個11,壹個剛剛10。他前妻的現任老公應該是個好人,應該感激他幫忙把兩個孩子拉扯大。
另外,表示感謝後,堅決不與前妻有任何“斷交”,避免現任丈夫的懷疑,這壹點很重要。
最後,壹定要為27年來的冤屈討回公道,用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報復”,讓那些把自己打得招供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經過26年的申訴,張玉環最終被發現證據不足,被判無罪。原本是個有靈性的家夥,現在卻成了500多歲的老人。原本是個幸福的家庭,現在卻成了孤家寡人。可以說,人雖然無辜,但精神已經崩潰。
所以他現在首先要做的就是申請國家經濟賠償,因為他無辜被冤入獄26年,罪大惡極,差點被判死刑,對人的精神打擊很大。
壹般按照以往,對冤假錯案的賠償大概是按照年度普通最低工資,結合精神損害賠償、誤工費、工資賠償金來計算的。估計* * *總賠償四五百萬,因為有個案子被冤枉坐了十幾年牢,賠了兩三百萬。
雖然幾百萬也彌補不了心理上的傷害,也拿不回失去的青春,但是聊勝於無,所以如果能拿到這個補償,估計妳的余生會很好。
那麽拿到國家賠償之後,估計要做的事情就是起訴那些當年給自己制造冤假錯案的人,尤其是那些當年在派出所裏用私刑逼供的人,因為他們這樣做是違法亂紀的,但是前提是張玉環要起訴這些人,他手裏必須有足夠的證據,如果沒有證據,壹切都是徒勞的。
現在張玉環回來了,但原來的家變得很陌生。父親早已過世,母親仍堅持等兒子回家。但等兒子回來,母子倆就形同陌路了,因為以前的男孩太老了,而中年的母親已經白發蒼蒼,容貌也不再那麽有活力。
老母親年事已高,前妻帶著兩個兒子改嫁。她入獄的時候,兩個兒子才三四歲,現在孫子孫女都十幾歲了。這對他來說是幸福還是無奈?我覺得更多的是無奈的笑。
據說他在監獄的時候,前妻到處找人替他訴苦求情,他前妻在監獄那麽多年還經常來探望他。可見前妻並沒有忘記他,再婚只是因為孩子太小,需要找個男人幫她壹起養。
所以我覺得他的前妻是壹個合格的妻子,前妻的現任丈夫更偉大,因為他幫助了張玉環的兩個兒子成長、結婚、生子。
在這件事上,我認為張玉環肯定不會拆散前妻和現任丈夫的婚姻,所以他們復合的可能性很低。畢竟和前妻復合,會傷害另壹個無辜的,為他們家付出這麽多年的男人。
那麽張玉環應該如何面對未來的生活呢?我想他會好好陪著母親,彌補自己多年不尊重的孝心,然後其他人會作為他的妻子互相扶持壹輩子。當然,也有可能他永遠不會結婚,不會為兩個兒子照顧孫子。
畢竟前妻已經有了自己的家庭。即使前妻喜歡自己,也不能對不起現任老公。況且兩個孩子都是別人撫養結婚生子,所以也是孩子的繼父。這樣就算不再娶媳婦,兩家還是會和親戚相處,壹定會有互動。
張玉環在監獄裏白白度過了26年,失去了26年的自由,錯過了26年的青春,對他的遭遇深表同情。
如果我是張玉環,我會在余生享受生活的美好,彌補前妻,孝順年邁的母親,努力做壹個好父親。
我感激我的家人,剩下的我會為自己而活。我已經失去了26年的青春,我已經五十多歲了,也不年輕了。妳永遠不知道,老實說,妳沒有多少時間。60歲以後,各種身體問題都會出現,妳的體力和精神肯定會比以前差。慢慢的,我會嘗到疾病的痛苦。我要為自己而活,讓自己快樂。看到張玉環兒子的采訪,26年來兒子只去看過他四五次,每次去看他都痛哭流涕。當張玉環被釋放回家時,他的兒子沖動地對他的父親大喊大叫,指責他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我認為張玉環很悲慘。他變成這樣不是他的錯。誰不想壹直陪著兒子?他兒子這樣做真的很寒心。這是他父親的壹大痛苦。他從小虧欠孩子,讓孩子恨他。
以後真的不希望再看到像張玉環這樣的受害者,比竇娥還要冤,希望國家能妥善安排張玉環的生活,給他應得的補償。張玉環說,他想再次成為農民,並希望政府分配幾英畝土地給他耕種,政府應該滿足他的要求。申請賠償,追究警察責任!多交點,對失職警察刨根問底!沒有其他欲望
近日廣為流傳的張玉環冤案令我們震驚,因為我們很難想象張玉環刑訊逼供、狼狗咬人的手段。所以,他白白被關押了27年,這些年他從未停止申訴。最後律師們做了很多努力,聯名上書高院,要求重新確認,才得以平反。接下來是賠償問題。律師說可能至少有700萬元的賠償。
如果我是張玉環,拿到補償款後,我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蓋房子,帶著我的兩個兒子和他們的家人,帶著我的母親,和我壹起生活,盡我的孝心和責任。
第二,給前妻和她老公壹些錢。因為是男方幫她把孩子養大的,而且他約法三章支持她申冤。
第三,壹切安排妥當後,精神恢復,情緒穩定。給自己找個老婆,這樣妳就不會寂寞了,也可以讓前妻無牽無掛的報答老公的恩情。
余生,善待自己,補償家人,追究責任,奉獻社會!
余生享受天倫之樂。坐了27年牢,我什麽都有了。名譽恢復,八個至親平安,700萬賠償能讓家人過得好壹點,對於普通人來說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700萬也是壹大筆錢。
第壹件事就是和前妻正式離婚,和前妻辦理正式離婚手續。沒有她,就沒有她自己的今天。沒有她,她可能沒有自己的兒子、兒媳和孫子。這個時候應該祝福她和現在的老公在壹起幸福,並給予壹定的補償。
第二件事是感謝幫助過自己的人,感謝所有幫助過自己的人,比如兄弟,律師。沒有他們的幫助,他們沒日沒夜地跑來跑去,不停地抱怨,他們就不會被證明是無辜的。
第三件事是適應社會環境,接受新鮮事物,跟上步伐,維護親情,彌補這些年來對兒子母親的愛和孝心的缺失,實現自己的價值。
第四件事是找女朋友找女朋友。27年後,我終於自由了。我要釋放自己,享受人間的幸福。
最後,希望大家不要因為錢鬧矛盾,希望大家都好。
我坐了26年的牢,我折騰了26年的老婆也分居了。如果我是張玉環,我不想在我的余生中與這件事有任何麻煩。雖然我也希望警方能盡快找到真兇,但我會為自己討回公道,徹底洗清自己的嫌疑。但這26年來,我已經折騰夠了。
如果我是張玉環,我只想和家人共度余生,享受美好的生活。
第壹,先拿到國家的賠償金。畢竟我在監獄裏呆了那麽多年,失去了很多青春。我應該得到補償。
拿到這筆補償款後,我會在老家重建壹套房子,讓母親晚年有壹個舒適的住所,有壹個安身立命的地方。我可能會根據當地的情況自己創業。畢竟這麽大年紀出去打工不太實際,但我也不能壹直靠那點補償過日子。我還是要繼續賺錢才踏實。
第二,我會把壹部分補償款給兩個兒子,不管他們是用來買房還是發展事業,我只是希望能幫到他們。畢竟缺失了這麽多年的父愛很難找回來,只能靠壹點點經濟上的幫助來彌補。孩子過得好,他們就放心了。
第三,我會經常和親戚朋友出去,尤其是我的兄弟們,感謝他們這麽多年來對我的堅持,壹直堅持為自己開脫。沒有他們,我就沒有自己的今天。
第四,我不會和前妻復婚。雖然和前妻感情還是很深的,但畢竟前妻有自己重組的家庭,現任老公對前妻和兩個兒子也很好。妳不能忘恩負義。妳要祝福他們,和他們以朋友或親人的身份相處。
最後,在被囚禁了26年之後,我會計劃每年去旅行幾次。畢竟我蹲了26年監獄,錯過了太多美好的風景。所以我希望我的余生可以四處走走,看看不同的風景。
如果我是張玉環,我會用余生的大部分時間來追究那些刑訊逼供者的責任。畢竟我的大好青春被耽誤了,余生沒有幸福可言,所以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正義,讓肇事者逍遙法外,是不公平的。
刑訊逼供也是違法行為。既然違法,當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可能是刑事責任。刑訊逼供的出發點本身就是名利驅動,為了獲得最大利益不擇手段。不能體現法律的威嚴和公正。
追究冤假錯案者的責任,將是我余生的壹貫立場。他們放狗放狼咬人,是不人道的行為。既然他們做了這樣的事,就永遠不會被抹去。哪怕是很久,只要我堅持,就壹定能等到肇事者被追究相應責任的那壹天。26年了,我堅信有壹天我會重獲自由。我終於等到了公平正義的到來。他讓我更加堅信,最後壹點公平正義終將到來。
近日,面對媒體時,張玉環終於有機會說出當年的內幕:“我被迫刑訊逼供了六天六夜,他們讓狼狗咬了我壹口,我手上至今還有傷疤。”在訴狀中,張玉環指控辦案人員采用吊、蹲、電擊等手段迫使其供認殺人。過了這麽長時間,張玉華還能說出那些刑訊逼供者的名字。分別是付某文、蔡、周某、袁某華、周某華、支某華、付某軒、胡某芳等。可見其他對他們苦難的記憶是如此深刻。
如果我是張玉環,首先,我會和我的老母親和家人共度余生。另外,不管抱怨多久,我都會把所有摧殘我的壞人送進監獄,不把他們送進監獄我絕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