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管所主要負責承辦機動車登記、變更、轉移、抵押和註銷登記。車管所申請、補充、贖回、驗證、受理其他與機動車及駕駛員相關的業務。
車管所能夠維護機動車和駕駛人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保證系統安全正常運行,並對數據庫進行備份;按照規定處理有關機動車和駕駛人的計算機查詢。
廈門市公安局車管所1:集美區後xi鎮燕興路11號辦證大廳壹樓綜合窗口1-12;
2.車管所蕪湖服務站:湖裏區蕪湖路382號蕪湖服務站壹樓綜合窗口1-4號;
3.集美大隊車管報名大廳:集美區杏林灣路1669號(集美分局交警大隊),集美區行政服務中心交警車管分中心報名大廳1-5窗口。
壹、駕駛證換證原因:
1,機動車駕駛人自願減少準駕車型更換;
2.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的更換;
3、機動車駕駛證損壞補發;
二、駕駛證換證條件:
1,駕駛證到期;
2、機動車駕駛證記載的機動車駕駛人信息發生變化的;
3.機動車駕駛證被損壞得面目全非。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提出申請。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四條機動車駕駛人遷出原車管所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車管所申請換證。居住在車管所管轄區以外的機動車駕駛員可以向車管所申請補發新卡。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駕駛人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並申報身體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