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欺詐的構成要素如下:
1,客體要件,詐騙罪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采用壹些欺騙手段,甚至追求壹些非法的經濟利益,但並不或者不局限於公私財產的歸屬。所以不構成欺詐。比如拐賣婦女兒童屬於侵犯人身權罪的客體,僅限於國家、集體或者個人的財產,而不是詐騙其他非法利益。其目標還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
2、客觀要件,詐騙罪客觀上表現為采用詐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為人實施了詐騙,在形式上包括兩種:壹種是捏造事實,壹種是隱瞞真相;本質上是壹種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詐騙的內容是在特定的情況下,被害人會產生錯誤的認識,做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置。所以,無論是虛構還是隱瞞過去的事實,或者是現在的事實和未來的事實,只要具備上述內容,都是壹種欺詐;
3.主體要件:詐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詐騙罪主觀上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