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於服務商標。
《中華人民***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
中國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作品,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第六十二條
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