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環境下的商標侵權可以定義為: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且沒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合理使用情形,侵權人利用互聯網相關技術侵害商標權人的合法利益。
1.侵權主體的復雜性和隱蔽性:
按類型分:網絡信息發布者、網絡信息接收者、網絡服務提供者。
(二)網絡環境下商標侵權的特點
1.侵權主體的復雜性和隱蔽性:
按服務內容:
單壹平臺服務商不參與具體交易,比如淘寶。
混合平臺服務商,參與具體交易,比如當當。
中介平臺服務商,雙方簽約提供機會,促成交易。比如阿裏巴巴。com。(阿裏巴巴電子商務網站是全球企業間電子商務的著名品牌,是全球國際貿易領域最大、最活躍的網上交易市場和商戶社區。)
特點:技術支持、虛擬市場、隱藏身份、便利性、全球化、高風險。
網絡的虛擬性為侵權人提供了隱身衣,判斷侵權人的難度成為網絡環境下解決商標侵權糾紛的外來墊腳石。在網絡環境下的商標侵權糾紛中,由於侵權人通常具有壹定的網絡技術和專業知識,因此往往利用互聯網的特點來逃避法律的制裁。
(壹)直接侵權的構成要件
1,未經商標所有人許可
2.使用與商標所有人相同或相似的“商標”。
3.相關公眾可能會感到困惑或誤解。
我希望我能幫助妳采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