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根據中國法律,哪些字符和形式不允許在商標中使用:

根據中國法律,哪些字符和形式不允許在商標中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八條規定,在中國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和圖形:

1.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二、與外國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

三、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旗幟、徽記、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四、同“紅十字”和“紅新月”標誌、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五、該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

六、直接標明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

七、帶有民族歧視;

八、誇大宣傳和欺騙性;

九、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我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但具有其他含義的地名除外;使用地名的註冊商標繼續有效。

  • 上一篇:青州古城的特色美食
  • 下一篇:芯片(晶片)註冊商標屬於哪壹類?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