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類型:(1)著作權(又稱版權、文學財產權)和工業產權(又稱工業產權),又稱版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享有的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財產權和精神權利的總稱。主要包括著作權和與著作權相關的鄰接權;壹般來說,知識產權主要是指計算機軟件的版權和作品登記。工業產權是指工業、商業、農業、林業等行業中具有實際經濟意義的無形財產權,因此工業產權這個名稱似乎更為恰當。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二、人身權和財產權由人身權和財產權組成,又稱道德權和經濟權。所謂人身權,是指權利與取得智力成果的人密不可分,是人身關系的法律反映。比如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者發表、修改作品的權利,都屬於精神權利。所謂財產權,是指權利人利用這些智力成果獲得報酬或獎勵的權利,也稱經濟權。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的成果和智力勞動者依法享有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條本法所稱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新的實用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組合以及色彩、形狀、圖案的組合的全部或者部分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上一篇:為什麽有人認為商標權不屬於智力成果?下一篇:無紡布袋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