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足以引起別人誤認為是壹家老板開的店,就不會有問題。
如果是對方的字號,商標,均已經註冊備案的,那麽所在轄區工商局可能就不會被批準。建議在工商網,企業名稱預先註冊裏面查詢壹下。
還有,知名企業的商標、字號,不能輕易去用,不能使用與別人相同或類似的字號。假設,開了壹店,命名為”粉愛面店“”金義源“都不行。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也對此作了規定,禁止“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或者使用與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與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