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起訴別人侵犯商標的事情已經有很多次了。有些案例中,被起訴公司的logo或許與被咬了壹口的蘋果有些相似,但有些完全沒有相關性。
像這次Prepear的應用程序圖標是取自梨形,蘋果公司認為該圖標與其公司logo過於相近。因此以?導致蘋果商標獨特性受損?為由向Prepear公司起訴,並稱該公司的商標違反了《蘭納母法案》。
據了解,Prepear是只有5個人的小型應用程序開發商完成的,可以幫助用戶和消費者發現食譜、安排超市送貨等的應用。而該公司的創始人也通過社交平臺表示自己正面臨蘋果公司的訴訟。被要求更改這個梨形的標誌。事情發生以後,這家小公司強調因為與蘋果公司的法律訴訟,在經濟壓力下被迫裁員1人。
公司認為有道德義務對抗蘋果公司不合理的法律行動。之前曾有數十家小公司因商標被蘋果公司起訴,由於無法承擔打官司的經濟成本,只能修改商標或放棄原本的商標。在之前,蘋果公司就給四川省的壹家食品廠發過律師函,聲稱他們申請的商標與蘋果的logo相似,涉嫌侵權。同年,蘋果公司還向專利局上訴,認為德國壹家咖啡館的蘋果寶寶標誌涉嫌侵權,要求停止使用。
Prepear公司在請願網站發起了請願活動,尋求網友的支持,希望說服蘋果公司放棄訴訟。目前已獲得近19965個簽名。
毫無疑問,這次的事件蘋果方面是沒有道理的,不能因為蘋果公司用了蘋果,其它公司就連水果都不能用了,這帶有霸權主義色彩。濫用權力打壓小型企業的不合理行為應該盡快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