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侵犯知識產權的例子有:
1、某旅遊品商店銷售偽造地理標誌保護產品案。
市場監管局對開發區某旅遊品商店進行檢查時發現其銷售產品包裝標註抗美援朝系列“紀念酒”。
經查,當事人為開拓市場,吸引外地遊客來丹東旅遊時購買特色商品,在未取得“抗美援朝”地理標誌認證的前提下,與江蘇某酒業有限公司合作,在其銷售產品的外包裝和包裝箱顯著位置印制“中華人民***和國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圖案。
該行為違反了《地理標誌產品保護規定》第二十壹條規定和《中華人民***和國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
2、某酒莊銷售假冒五糧液等註冊商標酒案
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丹東某酒莊店內銷售侵權假冒酒,包括五糧液、舍得酒、海之藍、劍南春、奔富、人頭馬VSOP、馬爹利藍帶等國產及進口酒。
執法人員在當事人地下室內發現橡膠水及毛巾抹布,用於塗抹易拉罐啤酒的原生產日期,另有壹套用於噴塗易拉罐啤酒生產日期的噴碼設備。
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同時違反其他法律法規。對當事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罰款10萬元,其他違法行為另予行政處罰。
點評:
近年來,隨著新生經濟業態大量出現,部分不法企業假冒市場知名品牌對外招商加盟,以招徠加盟商、經銷商、合作方等方式實施商標侵權的情形成為商標侵權案件的新常態。這些不法企業參照目標商標品牌的產業全鏈條方式運營。
以大量合法形式包裝“侵權核心產品”,以網絡新媒介進行相關模仿大幅推廣;本系列案中,在表面證據材料欠缺的情況下,執法人員另辟蹊徑,從當事人合作客戶端取證,依法對涉案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理,取得了較好的執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