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作為消費者,我們可以與經營者協商解決問題,例如:將自己購買的物品給經營者看,確保是假貨,對方認同後,給予壹定的補償。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我們可撥打12315,請求消費者協會進行調解,向其反應自己的問題,請其幫我們進行維權。
3、向有關行政部門進行申訴。當我們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不了問題,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申訴,向其反映自己購買的東西存在質量等問題,然後告知是哪個經營者賣的,讓行政部門幫助我們維權。
4、仲裁機構仲裁。我們可以通過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維權,這種維權雖然有些麻煩,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關的證據,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
在我國,訴訟大致分為三種形式:
(1)刑事訴訟;
(2)民事訴訟;
(3)行政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範疇。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34條明確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