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概念,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是指違反商標管理法規,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行為;
2、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的構成特征。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幾年如下:
自然人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上述規定處罰。
以上就是對什麽是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幾年的介紹。實際生產中,較多的是銷售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這些都無壹例外地侵害了註冊商標的專用權,而且銷售明知是假冒商標的商品,在客觀上使得大量的偽劣次產品投入市場,對名優產品及其他同類產品造成沖擊,造成消費者難辨真偽、上當受騙。鑒於此,刑法對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行為進行了嚴厲打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三條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壹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壹十四條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