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把自己生產的酒用定型包裝包裝銷售,並寫明酒的成分、酒精度、商標,將涉嫌違法。
2、生產葡萄酒要取得生產許可證(QS證書),沒有取得該證書,就是非法生產。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經許可使用他人註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商標使用許可情況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予以公告。未經備案,不得將商標許可用於對抗善意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