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書店被出版社起訴侵權的,應當首先確定案件是否屬於法院管轄,符合管轄要求的,應當收集相關證據或者委托律師積極應訴,配合法院的工作安排。簽收法院送達的各類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
法律客觀性:
《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訴侵權人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該註冊商標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該註冊商標前三年實際使用的證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該註冊商標在前三年內已經實際使用,也不能證明因侵權遭受其他損失的,被訴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自己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供貨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