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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公布失去的經營資格?

我國營業執照掛失流程:首先在市級報紙或in上刊登聲明。該聲明包括營業執照、註冊號、批準日期的原件和多份復印件以及壹份無效聲明。然後帶上證照原件、補發照片表、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刊登過的報紙原件復印件,到轄區工商所辦理補發照片。補照和註銷可以同時進行,沒有明確規定多少天可以註銷。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證明。沒有營業執照,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不得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或做廣告,銀行不得開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遺失或者毀壞的,應當在公司登記機關指定的報刊上聲明作廢,申請補領。

公司登記機關依法作出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和註銷變更登記的決定。拒不交回或者不能交回營業執照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宣布營業執照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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