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產生日期是2020年3月16日,標題內容為2020年第壹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公告,壹***發布12個典型案例,其中第10條為永和食品(中國)股份有限公司廣告違法案。?
分析簡報,提煉關鍵信息:
1、違法行為:廣告宣傳內容為:?這杯國飲,果斷贊了!?永和豆漿的產品作為國禮走進各國駐華大使館?
2、違法依據:《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五)項等
3、處罰結果: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壹款等規定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30萬元
壹、?這杯國飲,果斷贊了!
違反關鍵:?國?字,《廣告法》第九條第三款:?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法律禁止以?國?字做廣告。
其實不光是永和,茅臺也多次提出?國酒茅臺?,2016年12月26日,國家商標局下發關於第8377533號?國酒茅臺及圖?商標不予註冊的決定,正式拒絕茅臺以?國酒茅臺?作為商標。此後,茅臺也正式放棄了?國酒?這壹宣傳。
茅臺好歹市值超過兩萬億,是貴州省的帶頭大哥,這都不能稱之為?國?,妳永和小弟怎麽這麽蹦跶呢?
補充:其實單就?國?字,是可親可重的,關鍵是第二點
二、?永和豆漿的產品作為國禮走進各國駐華大使館?
違法關鍵:?在非正式場合向個別使館工作人員贈送其產品,贈送行為和產品均未經政府授權,與廣告宣稱嚴重不符?。
《廣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非正式場合贈送,那不就是私底下送,永和小弟未經政府授權,私底下送永和豆漿給個別使館工作人員,稱為?國禮?,這不就是虛假廣告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