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冰盾盾》和《雪絨絨》的著作權也受到《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關於作品合理使用的限制。如果使用行為符合個人欣賞的目的,如將其圖案織在圍巾、手套等個人物品上僅供自己使用;或者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媒體在報道新聞時對該形象的復制,通常不損害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不構成侵權。
著作權侵權的認定不以使用行為是否具有商業盈利目的為標準,尤其是在通過網絡傳播作品的情況下。因此,如果未經組委會許可,將“冰盾盾”和“雪絨絨”的形象制作成類似表情包的圖案並在網上傳播,即使不涉及收費,也屬於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