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商標權人享有對* * *商標權人的處分權,包括轉讓和放棄* * *商標權人的處分權。
3.商標所有人轉讓* * *商標權的,應當取得其他* * *所有人的壹致同意,不同意的應當接受轉讓,否則視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 * *商標權人有優先受讓權。
4.* * *商標所有人未經其他商標所有人同意,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商標權,或者阻止其他商標所有人行使優先受讓權的,該轉讓無效。除非受讓人是善意的。
5.商標權人放棄其商標權的,應當書面聲明,並報商標局登記公告。* * *商標權人的放棄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公告前可以撤回放棄。
6.部分* * *商標權人放棄商標權的,放棄部分由其他* * *商標權人共有。* * *所有擁有商標權的人放棄* * *如果擁有商標權,商標權將被消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條。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同壹商標向商標局申請註冊,並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的專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