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如果6個月內沒有提出續展申請,那麽這個商標基本就不值錢了。如果註冊商標已經連續三年停止使用,那麽商標局可以直接撤銷該商標。既然取消了,任何交易都沒有意義,所以大家需要了解商標的實際情況,有沒有註冊證。這些是基本步驟。另外,轉讓時擅自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他組合形式也是不可取的,因為註冊商標是經過國家審查備案的,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改變。如要變更,必須按相關程序擅自變更。註冊商標本身是不能交易和轉讓的,也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無效商標交易的情況在這裏為大家介紹。除上述情形外,未經有關部門批準,擅自變更註冊人姓名地址或者其他事項,未按有關要求辦理變更手續的。註冊人的名稱和地址是唯壹和明確的。壹旦被國家商標局認定,就是重要依據。不要隨意更改。如果擅自更改,是沒有辦法受法律保護的。這種情況下,轉讓行為基本無效。如果商標影響惡劣或者容易混淆,也可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