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是國企。
同仁堂品牌始創於1669年(清康熙八年)。自1723年(清雍正元年)為清宮供禦藥,歷經八代皇帝長達188年。
1949年新中國成立,使飽經滄桑的同仁堂獲得了新生。1992年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組建並於2001年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現代企業制度在同仁堂集團逐步建立完善。
1997年旗下同仁堂股份在上海上交所上市,2000年同仁堂科技在香港聯交所上市,2013年同仁堂國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同仁堂集團整體實力躍上了新臺階。
以同仁堂國藥集團在香港建立生產基地為標誌,實現了從“北京的同仁堂”、“中國的同仁堂”向“世界的同仁堂”跨越,目前已經在五大洲28個國家和地區設立經營服務終端,加快了中醫藥國際化的步伐。
國企的定義: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以及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部門所監管的企業本級及其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國有企業作為壹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同時具有商業類和公益類的特點,其商業性體現為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體現為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調節經濟的目標,起著調和國民經濟各個方面發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