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次訴訟是在2005年,由於兩個車標過於接近,很多消費者買車時很難區分。結果訴訟以失敗告終。當明眼人看到兩個標誌差別如此之大,誰還會認錯?真的是犯罪,堅持堅持。
原告仍然拒絕放棄,並於2006年在英格蘭提起第二次上訴。當時三壹重工成功申請了國外商標註冊。可想而知,這次是以失敗告終。不屈不撓的原告提起第三次訴訟,仍然敗訴。原告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被告涉嫌抄襲。最重要的是,這兩個logo是完全不同的logo。怎麽能談抄襲呢?
但是奔馳想把logo區分清楚,所以別無選擇,只能主動更換logo,但這是很危險的,因為原來的logo已經深入人心,如果更換的隱患很大,這種想法就會被放棄。最後,原告起訴了五次,都以失敗告終。其實這兩個logos還是很不壹樣的。支持國產車企,勇敢堅持自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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