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商標註冊是可以重名的。我國商標註冊是按類別保護的。壹般來說,壹個類別下又分為多個類似群組,各群組間的商品不近似,假如某人在該類的某壹群組申請了商標,那其它人就不可以在該群組上申請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了,但可以在其它群組上申請相同的商標,這並不違反法律規定。您看到的這個表格所顯示的商標,並壹定都是有效商標,有可能有壹部分只是申請了,但沒有核準註冊的無效商標,還有可能是正在申請中的商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