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註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對不打算使用的惡意商標的註冊申請,應當予以駁回。商標申請人只需憑個人身份證即可申請商標。只要滿足以下條件,商標仍可歸個人所有:1,有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農村承包經營戶執照。2.許可證負責人與申請人是同壹人。3.申請商標註冊的商品和服務範圍應當以營業執照或者相關註冊文件核準的經營範圍為限,否則不予受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條
有這條法律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所列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壹,引起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認定侵權行為成立時,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