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商標查詢 - 註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是不是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註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是不是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根據《商標法》第40條的規定,“商標註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因此,許可他人使用註冊商標必須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至少應當包括以下內容:(1)許可使用的商標及其註冊證號;(2)許可使用的商品範圍;(3)許可使用的期限;(4)許可使用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5)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6)在使用許可人註冊商標的商品商標上標明被許可人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按照《合同法》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壹般還應包括以下內容:(1)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名義、地址;(2)商標使用費的數額和支付方法;(3)合同中止或解除的條件;(4)違約責任;(5)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辦法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規定了許可人和被許可人的權利義務,雙方都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履行。

  • 上一篇:竹稻的竹稻
  • 下一篇:啄木鳥服裝品牌介紹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