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9,齊昊集團就在第53類服裝產品上核準註冊了“啄木鳥”商標。1993,齊昊集團在第25類服裝商品中核準註冊中文“啄木鳥”,在第25類服裝中註冊“啄木鳥”商標。隨後,“啄木鳥”的中文和圖形商標獲準在國家商標局註冊在18類皮具。在此之前,齊昊(集團)有限公司還在英國、法國、馬來西亞、意大利、新加坡、中國香港、澳門、臺灣省等數十個國家和地區註冊了“啄木鳥”系列商標,從而成為“啄木鳥”系列商標在上述國家和地區的註冊商標持有人。經過多年的經營,啄木鳥品牌已經深入人心,尤其是中國商標啄木鳥享有很高的聲譽。
2005年,啄木鳥的中文、圖形、字母及其組合商標被司法機關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