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果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必須提交這些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如果沒有收到就要提供申請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其復印件,或者加蓋申請人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並提供商標的註冊號和公告期。
2、申請人單位處具的介紹信;
3、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4、申請人名稱已變更的,須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名稱變更證明;5、東莞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
二、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需要提交這些材料
1、《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沒有收到《領取商標註冊證通知書》的,就應提供商標註冊號及公告期;2、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3、委托他人代為領取的,須提交申請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委托書以及領取人的身份證及其復印件;4、商標已辦理轉讓的,應提交商標局核準轉讓商標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