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商標有45類,註冊商標的流程如下:
(1)需要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和商標樣稿及主要商品或服務,遞交商標局;
(2)商標局形式審查接到《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3)商標局實質審查;
(4)商標公告;
(5)核發商標註冊證書並刊登商標註冊公告;
(6)申請人領取《商標註冊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
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應當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中的類別號、名稱填寫;商品或者服務項目名稱未列入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說明。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以紙質方式提出的,應當打字或者印刷。
本條第二款規定適用於辦理其他商標事宜。
二、註冊商標的要求有哪些
1、申請註冊的商標必須具備構成要素;
2、申請註冊的商標應具有顯著性,便於識別;
3、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標誌;
4、申請註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已經註冊或者初步審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
5、不得與被撤銷或者註銷未滿壹年的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