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辦理個人營業執照需要提交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房產證復印件;
3、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物權法》第77條規定經營場所為住宅的需要有利害關系業主同意的證明;
5、申請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6、近期壹寸免冠照片1張等。
二、辦理程序:
1、受理人員受理;
2、地段管理人員核查;
3、所長批準;
4、受理人員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三、註意事項:申請人對材料真實性負責;經營場所的表述與房產證壹致;復印件使用A4紙;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
四、經營範圍有煙草、藥品、特種行業、娛樂行業、危險品等,先名稱核準,再辦許可證,然後提交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辦理執照。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壹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登記機關作出準予登記決定的,應當發給申請人準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並在10日內發給申請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不予登記的,應當發給申請人不予個體工商戶登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