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合商標是指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的由文字和圖形組成的標誌。組合商標具有圖文並茂、形象生動、引人註目、易於識別、便於調用的優點。但是文字和圖形的結合壹定要協調,表達的中心思想壹定要清晰。牛的字不要配馬的圖案,會讓消費者迷惑。這種中心思想不突出、缺乏顯著性的組合商標,不僅困擾著消費者,也使得申請人在提交此類商標註冊申請時難以獲得核準和註冊。組合商標示例:
集體商標是指社會團體、協會或者其他合作組織使用的表示該聯合組織成員資格的標誌;其組織成員在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以區別於非成員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該商標稱為集體商標。集體商標的註冊和使用有利於中小企業的聯合,促進其集約化經營,形成市場上有競爭力的銷售渠道,促進產品和商標的推廣,促進規模經營。
證明商標是指保證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來源、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度或其他特性的標誌,也稱保證商標。這個商標壹般是由商會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註冊的。申請人有能力檢驗商標指定的商品或服務,並負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