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於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2 聯合商標:是指同壹商標所有人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註冊的若幹近似商標。這些商標中首先註冊的或者主要使用的為主商標,其余的則為聯合商標。
3 防禦商標 :指同壹商標所有人將其著名商標在各種不同類別商品上分別予以註冊,以防被別人在這些商品上註冊該商標。由於這種商標具有防禦作用,故稱為防禦商標。
4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專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4 集體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