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 侵犯商標權 ,只要證明自己是合法取得的或者是有提供者提供的,就可以不構成刑事責任,不用 承擔賠償責任 。 在使用商標或者註冊商標時壹定要註意看是否侵權違規。如果有爭議可以去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法律客觀:《商標法》第六十四條 註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註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註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註冊商標的證據。註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註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