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填寫(申請人姓名)
申請人應在身份證明上填寫自己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應當與《申請人印鑒(簽名)》及所附身份證明上的印鑒(簽名)中的姓名壹致。
申請人為自然人的,還應當在姓名後註明身份證號。外國申請人也應在英文欄中填寫自己的英文姓名。* * *申請人相同的,在“申請人姓名”欄填寫指定代表,在“商標註冊申請書附件壹同名其他* * *申請人名單”欄填寫。
姓名。如果沒有指定代表,申請表中的第壹個人應為代表。
2.如何填寫(申請人的國籍/地區)
申請人應如實填寫此欄,國內申請人不填寫。
3.如何填寫(申請人地址)
申請人應在身份證明中填寫地址。身份證中的地址前面沒有省、市、縣等行政區劃的,申請人應當補充相應的行政區劃名稱。
如果申請人是自然人,可以填寫通訊地址。符合自行申請商標條件的外國申請人的地址,按省、市、縣行政區劃詳細填寫。不符合自行申請商標條件的外國申請人,應當用中英文填寫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