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紡織行業,羊毛圍巾是有執行標準的。比如羊毛圍巾中羊毛纖維含量為100%的羊毛,無論是精紡還是精紡,都稱為“純羊毛”。但實際上,為了提高紡紗性能和耐久性,細仿成品中允許含有不超過5%的非羊毛纖維(如尼龍、滌綸)。粗紡產品允許含有不超過7%的非羊毛纖維。
如果用於裝飾,而且裝飾纖維必須是可見的,精紡產品中非羊毛纖維的含量可以放寬到7%。粗紡成品中允許含有不超過7%的非羊毛纖維,但其總量(用於裝飾和改善紡紗性能)不得超過7%。
純羊毛如果添加了標準中允許的非羊毛纖維,只能標註“純羊毛”,不能標註“100%羊毛”。只有羊毛含量為100%的成品才能在縫制的商標或吊牌上標註“100%羊毛”。另外,真正的純羊絨,含絨量必須在95%以上,購買時請註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