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根據註冊成功後是否自己使用來確定;
2、根據是否直接指控註冊人侵權,並提出賠償請求來認定;
3、根據註冊人是否高價轉讓或許可商標;
4.其他識別方法。
如果商標被惡意註冊,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異議:
1,收集對方屬於惡意搶註的證據;
2.收集材料證明品牌的影響力。如果品牌在當地已經家喻戶曉,註冊人在同壹個區域,勝率很高;
3.證明註冊人與當事人有利益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十五條註冊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壹款、第三十條、第三十壹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註冊商標無效。對於惡意註冊,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時間限制。
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註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後,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並在限期內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裁定維持該註冊商標或者宣告其無效,並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商標裁定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在依照前款規定審查無效宣告請求的過程中,對所涉及的在先權利的確定必須以人民法院正在審理或者行政機關正在處理的另壹案件的結果為依據的,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中止審查。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