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治十年(1871),朝廷派欽差大臣到東阿鎮監管阿膠,稱為“九天貢膠”。“福”字壹直被東阿鎮制膠人使用,成為正宗阿膠的標誌。
1950年,國家在東阿鎮聚集了壹些制膠藝人,成立了中國第壹家國營專業阿膠廠——原山東平陰阿膠廠,接收了東阿古城阿膠作坊的壹些制膠技術,包括鄧氏樹德堂的“手折”和阿膠上使用的“福”字標誌。到70年代末,“福”字被國家工商總局註冊,成為山東福膠集團的專用商標,使上世紀以來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福牌阿膠得以不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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