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藥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註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藥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準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
工商局的工作分那幾個部門具體做什麽
1、法規科:案件核審食品科:食品安全監管市場科:市場監督管理人教科:黨務工作和人事變動以及內部培訓考核公平交易(經濟違法稽查):各類案件查處商標廣告科:專門針對商標侵權和違法廣告消保科:處理消費者投訴的案件消費者協會:宣傳法律知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個體協會:個體私營企業管理註冊分局:公司企業註冊登記綜合分局:個體工商戶登記、日常巡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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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執法監督暫行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執法監督,是指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下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本部門所屬機構、派出機構和執法人員的行政執法及其相關行為進行的檢查、審核、評議、糾正等活動。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執法監督,適用本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三條執法監督應當堅持監督執法與促進執法相結合、糾正錯誤與改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