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剪掉商標”,只是把妳衣服上的商標標簽剪掉,為了防止商標標簽蹭到妳的皮膚,那麽誰也沒有權利處理妳。
如果把商標剪掉,就是把壹批衣服(或者其他商品)上的商標標簽剪掉,然後把那批商品拿到市場上去賣。本案涉嫌“侵犯商標專用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處理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時,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並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制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以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從重處罰。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責令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並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說明供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