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商標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商標可以轉讓給個人,由個人持有該商標。商標轉讓給個人所需文件:1、商標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2、商標轉讓人與受讓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申請書;3、商標受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登記證;4、商標轉讓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自然人)復印件;5、商標註冊證書/受理通知書復印件;6、轉讓方和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轉讓協議壹份。商標轉讓完成整個時間大約需要10個月左右,整個流程為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 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第九條 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註冊人有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