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註冊必須符合法定條件,經過法定程序。在實行商標註冊制的國家,商標註冊成功後,註冊人享有該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和排除他人在同壹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標的禁止權。
在中國,商標註冊是獲得商標權的基本方式。此外,商標權也可以通過使用獲得。我國《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商標註冊申請的主體是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符合條件的外國人也有資格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商標法》第十七條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按照其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照對等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