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註冊商標轉讓公證需求。目前,涉及註冊商標轉讓公證的情況大致有兩類:
壹是因為互不信任,當事人依靠公證來審查轉讓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是商標管理部門認為轉讓存在疑點,要求轉讓方提供公證書。
深圳註冊商標轉讓公證的法律依據
無效的商標註冊證
1.有兩種情況,就是註冊商標到期或者因為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標局註銷。擅自轉讓註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轉讓註冊商標時,改變原標準樣本,使商標被擅自變更的。這樣的商標不是原商標局核準備案的商標,所以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2.未經有關部門批準,變更註冊人名稱、地址而不辦理變更手續的。註冊人的名稱和地址是唯壹的、確定的,不得隨意變更。商標轉讓公證過程中,如需變更,可報商標局辦理變更登記。
3.如果轉讓註冊商標可能造成誤解、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壹些已經為公眾所熟知的知名品牌,在長期使用後會被消費者與其註冊商標相混淆。本次商標轉讓公證時,為保護公眾利益,商標局對轉讓申請不予核準。
4.商標註冊人未將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壹並轉讓的。在同壹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壹並轉讓,否則容易誤導消費者。
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在註冊商標的時候,白白等了這麽久。最後商標註冊不成功,然後他們選擇了轉讓商標。想必很多人都想知道,商標轉讓公證有哪些規則?商標轉讓後的期限是多少?商標轉讓有哪些註意事項?下面由Finder.com的邊肖為大家介紹壹下。壹、關於商標轉讓公證的規定商標轉讓公證是商標轉讓過程中的必要環節,主要由商標局對應的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