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所說的商標國際註冊,壹般是指商標在馬德裏的國際註冊。
通過商標局申請馬德裏商標國際註冊有兩種方式:
(1)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向商標局提出。
壹、辦理流程:
1、156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申請人可以選擇任意壹家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6991、3780。所有在商標局註冊的商標代理機構都在“代理機構”壹欄公布。
2.如果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辦理,申請人可以經過以下步驟:準備申請文件,向商標局國際註冊處提交申請文件,按照《費用通知》的規定繳納註冊費用,取得國際註冊證書。
二、所需文件:
1.用中文填寫並加蓋公章的國際註冊申請書;
2、填寫並加蓋公章或簽名的外文國際註冊申請書;
3.兩個商標設計。如果是彩色商標,要附兩個彩色商標圖案;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的,還應當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商標國際註冊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所確立的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