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已加入外國國籍或者在國外定居的常住戶籍人口
所需材料
辦理流程
(壹)申請人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的材料。
(二)公安派出所(辦證中心)對符合辦理條件且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結。
法定依據
(壹)《中華人民***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第壹款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二)《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試行)》(浙公通字〔2008〕82號)第六十三條 已加入外國國籍或者在國外定居的,應當由本人或者親屬持護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註銷戶口。已加入外國國籍或者確屬華僑身份但未按規定申報註銷戶口的,經縣級以人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確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註銷其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