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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標誌是禁令還是警告

法律分析:禁紅;警告為黃色;說明是藍色的;提示是綠色的。

1,紅色常用於各種警示燈、機器、車輛上禁止人觸摸的急停手柄或按鈕,以及消防車輛設備和火災警示標誌。

2.黃色意味著警告和註意。它能對人的眼睛產生比紅色更高的亮度,非常具有吸引力和視覺性,能吸引人的註意力。因此,黃色被用作警告色,如車道的中心線、頭盔、信號燈、信號旗、危險機器部件和凹坑周圍的警戒線、體育比賽中嚴重犯規的運動員的警告標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條實行全國統壹的道路交通信號。交通信號包括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和交通警察的指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設置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和國家標準,並應當清晰、醒目、準確、完好。根據交通需要,道路交通信號應當及時增設、更換和更新。增設、更換、更新限制性道路交通信號,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廣泛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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