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是壹種基於對象和事件驅動並具有相對安全性的客戶端腳本語言。同時也是壹種廣泛用於客戶端Web開發的腳本語言,常用來給HTML網頁添加動態功能,比如響應用戶的各種操作。
它最初由網景公司(Netscape)的Brendan Eich設計,是壹種動態、弱類型、基於原型的語言,內置支持類。JavaScript是Sun公司的註冊商標。Ecma國際以JavaScript為基礎制定了ECMAScript標準。JavaScript也可以用於其他場合,如服務器端編程。
完整的JavaScript實現包含三個部分:ECMAScript,文檔對象模型,字節順序記號。
javascript最初由網景公司的布蘭登·艾克設計,是甲骨文公司的註冊商標。Ecma國際以JavaScript為基礎制定了ECMAScript標準。
Netscape在最初將其腳本語言命名為LiveScript,後來Netscape在與Sun合作之後將其改名為JavaScript。JavaScript最初受Java啟發而開始設計的,目的之壹就是“看上去像Java”,因此語法上有類似之處,壹些名稱和命名規範也借自Java。但JavaScript的主要設計原則源自Self和Scheme。
JavaScript與Java名稱上的近似,是當時網景為了營銷考慮與太陽微系統達成協議的結果。為了取得技術優勢,微軟推出了JScript來迎戰JavaScript的腳本語言。為了互用性,Ecma國際(前身為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創建了ECMA-262標準(ECMAScript)。現在兩者都屬於ECMAScript的實現。盡管JavaScript作為給非程序人員的腳本語言,而非作為給程序人員的腳本語言來推廣和宣傳,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豐富的特性。
發展初期,JavaScript的標準並未確定,同期有網景的JavaScript,微軟的JScript和CEnvi的ScriptEase三足鼎立。1997年,在ECMA(歐洲計算機制造商協會)的協調下,由Netscape、Sun、微軟、Borland組成的工作組確定統壹標準:ECMA-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