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是指技術所有者將技術成就作為無形資產進行出資的行為。 技術成果入股後,技術投資者取得股東身份,並將相應的技術成果產權轉讓給公司享受。 技術方可以將專利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和計算機軟件版權用作投資目標。
那不出錢只出力的股東能要嗎?技術股應該怎麽給才合理?當妳和別人壹起合夥創業時,對方不出錢或沒有錢,號稱有壹身好功夫,用技術入股,也就是妳出錢他出技術,妳們合夥成立公司,股權要怎麽分才合理?
可以用股權階段分配法,在公司成立之初,商談好技術股東能拿到的,最高股份比例,例如是30%,那麽按照股權階段分配法,將30%的股份再分成3份,每份10%,按照技術股東在公司效力中的實際成果來分階段給予,可以有效地讓妳規避,各種合夥前滿嘴大話,合夥後壹無是處的所謂的技術股,如果妳想把技術入股,與公司風險綁定在壹起,那妳擬三份協議:技術入股協議、股東退出協議、股權回購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