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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案例分析

您好,這種情況下,客戶要求我們改用“健”牌商標——屬於“定牌生產”;並且包裝上不得標註“中國制造”字樣——屬於品牌中性包裝。這些都可以接受。

具體定義,可以參考以下資料。在這種情況下,客戶的做法屬於第壹種。妳不妨仔細比較壹下。

定牌是指銷售者按照購買者的要求,在其銷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標明購買者指定的商標或者品牌。這種做法被稱為固定品牌生產。

在我國出口貿易中,如果外商訂單量大,需求比較穩定,為了滿足買方銷售的需要,有助於擴大出口,我們也可以接受貼牌生產。具體方法如下:

1.在以該品牌名稱生產的產品和/或包裝上僅使用外商指定的商標或品牌,但未標明生產國和出口商名稱,屬於在該品牌名稱下采取中性包裝的做法。

2.在固定品牌生產的產品和/或包裝上,應標明中國的商標或品牌,同時應加上外國商品名或表明其商品名的標記。

3.在固定品牌生產的商品和/或包裝上,應采用買方指定的商標或品牌,並在商標或品牌下標明“中國制造”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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