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先的舊制度,州縣使臣庫①的錢和酒,旨在供養進京的士大夫和他們壹起旅行。反饋的厚薄取決於其官方產品的水平和老婆的數量。這點損失彌補起來綽綽有余,周也著急不繼續富下去了。說的是睦鄰友好,其實只是酒的遺產,互相交易,還公款。如果妳私自使用它,妳將受到懲罰。治平元年,知鳳翔府的陳希亮投降。他曾經私用鄰國大臣的酒,貶太常邵青,分西京。但被嚴令禁止:大臣的酒是遺產,不準私用,納入公款。後來老祖宗沒辦法,只好坐在位子上,給親戚留了三百小瓶大臣酒,於是被直學士準予安置散官,情況就不壹樣了。所以鄰縣的酒全部歸公款,我也能輕松回答,我自己都不敢喝壹瓶。
——摘自[宋]王逸《宜顏紀謀錄》
註①大臣圖書館:宋代專門為地方官員設立的機構。(2)死者的子女。③公款【t?ng]:在古代,指收錢的國庫。4祖先別無選擇:名字。⑤坐:因為,因為。
(翻譯)
在祖上舊制度下,州縣官員給來京講和的官員送錢送酒,他們罷工作為差旅費。禮物的厚薄取決於他官職的高低和妻兒的多少。這意味著損失彌補綽綽有余,也意味著雪中炭的豐富。他的研究和周邊國家相處融洽,但互相交換酒,然後回到公共基金。如果是自用,會有懲罰。治平元年,我得知鳳翔府已向陳希亮投降,並已被貶為太常幼,分入西京,於是重申其禁令:不得互贈酒作私用,進入公物。從此,祖無可奈何,讓酒有了壹小瓶給親戚,於是從直學士被授予散官的安置,其他的就更不用說了。於是,歷任郡縣都找了鄰縣喝酒的管家,改了答案,壹瓶不敢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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