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采購預付款的來源主要是前期因軍改等其他原因產生的剩余軍費和年度國防預算。當前,日益復雜的外部環境為消化滯留資金創造了必要條件。
法律依據
《軍隊物資采購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物資采購合同壹經簽訂,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事業單位確需變更合同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變更內容,並送財務部門審核。無異議後出具物資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代理機構據此與供應商進行談判,訂立書面協議,並報事業單位、財務部門和軍隊物資油料部備案;供應商提出變更物資采購合同要求的,軍隊物資采購機構應當與供應商協商提出建議,並及時報公共機構確認。軍隊物資采購機構發現合同履行會損害國家和軍隊利益時,應當向事業單位提出中止或者終止采購合同的建議,事業單位必須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告知財政部門和軍隊物資油料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