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賴貴山利用祖先遺留的配方和制造茅酒的技藝,並參照科學方法。由原來的四個酒窖,發展到二十八個新窖,再用科學原理,將新窖變為老窖,質量數量都逐步提高。到解放前夕,年產量已達三十萬斤,超過了“華茅”十倍。賴老並親自設計了“鵬球商標”,命名為“賴茅”。
從此暢銷全國,打入國際市場,譽滿天下。後因“賴茅”受到越來越多的關註,大量酒廠將所產白酒貼上“賴茅”商標,壹時間市場上充斥各種“賴茅”,無從辨別真偽。為將傳統的“賴茅”與市面其他品牌作區分,便將“賴茅”更名為“賴貴山酒”及“古賴酒”,以正本溯源。
擴展資料
1945年10月10日,國***兩黨簽署“雙十協定”,用賴茅酒作款待。
1949年10月1日,“開國第壹宴”上,用壹百多瓶賴茅酒款待中外賓客,***慶建國。
1953年,“賴茅”商標作為恒興酒廠無形資產和工業產權,與恒興酒廠其他財產壹並折價劃歸茅臺集團,自此形成了茅臺酒歷史上“王茅”、“華茅”、“賴茅”,“三茅統壹”的客觀事實。
1988年,貴州茅臺酒廠註冊申請“賴茅”商標並獲準註冊,享有該商標專用權;
2005年3月16日,茅臺酒廠因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標局撤銷“賴茅”商標,同年3月29日,茅臺酒廠有限公司再次提出“賴茅”商標的註冊申請;
2014年1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判定“賴茅”商標歸屬茅臺集團。同年10月,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與中石化易捷銷售有限公司合資成立貴州賴茅酒業有限公司,在全國市場運營賴茅品牌系列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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